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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 2013/12/31 21:38:00 被阅览数: 15062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特向社会公开作出以下承诺:
一、开展窗口文明服务提升行动。设立导诉台或引导员,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细化立案、信访等窗口部门工作礼仪规范,明确办事程序和时限,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文明接待群众和当事人,依法、及时、准确做好立案受理工作,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让有理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二、依法严惩侵害民生犯罪。严厉打击恐怖活动、暴力抢劫、涉毒品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打击醉驾、恶意欠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等新类型犯罪,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环境污染等犯罪,着力保护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
三、实施案件审理提速工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和先予执行程序,在法定办案时限内快审、快结和快捷执行涉及民生的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工资款等纠纷案件,缩短诉讼周期,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审判公开制度化。除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不断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率。各类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当庭举证、质证,并不断提高当庭认证率和当庭宣判率。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执行活动信息,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
五、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对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进行财产查控,及时曝光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各类执行案件都能得到有效执行,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六、推进法治惠民项目建设。着力促进“法官工作室”这一法治惠民平台形成长效机制,设立“双百分百”任务目标,即100%在镇街设立“法官工作室”,100%在村居设立“社区法官助理”,切实将审判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延伸到基层群众、企业、学校。
七、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增选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陪审员。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依法拓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范围,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陪审权利。
八、畅通司法与社会沟通交流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网上“院长信箱”(http://www.dgcourt.gov.cn/)和12368电话热线,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和组织各界代表旁听审判或参观,增进社会与法院之间的相互了解、理解和信任。
九、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的衙门作风,及时发现和查纠“庸懒散奢”的官僚作风。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队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强化廉洁司法建设。严肃审判执行纪律,坚决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现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诺情况,可直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投诉。您的实名投诉、举报将在24小时内调查处理,48小时内反馈处理情况。
投诉、举报电话:12368;(0769)22499762。
 
                                                                                                     201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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