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热点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法院概况 >> 公示信息 >> 其他公示信息 >> 浏览详细内容

关于建立建筑装饰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企业名册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2/17 21:39:00 被阅览数: 15388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建筑装饰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企业名册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修缮改造工程中相关对外委托装修装饰、机电设备安装等工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建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企业名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册条件
申请入册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东莞市住建局颁发的“企业IC卡”,核准的登记资质(即备案资质)不低于上述资质要求,且状态为可用状态;
4.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人员;
5.未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6.承诺遵守名册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提交资料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总公司及东莞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东莞市住建局颁发的“企业IC卡”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核对。各申请人向我院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入册审查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报名,并在申报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机构简介。我院将采用书面审查、询问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审查申报材料,并择优选取初审名单。初审入册名单将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即使进入名册,但一经查实,即予除名。
四、申请入册时间
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入册地点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办公室。
联系人:钟莉,电话:0769—89811579。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17日

 
 

更多相关资讯

对不起,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资讯!

 

版权所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粤ICP备12069012号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 邮编:523008    总访问量:148766561人  当前在线:2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