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中法〔2013〕20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协助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为配合市政府加快推进3·20超强龙卷冰雹灾后重建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市内受灾辖区法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落实工作方案,以冀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中级法院及各受灾辖区法院成立专业团队,组织包括擅长审理工伤、侵权、财产损害赔偿、保险及合同类纠纷的法官,为受灾个人或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以正确指导涉灾当事人厘清关于因3·20超强龙卷冰雹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和合同变更等法律问题。
三、各受灾辖区法院在有需要时应发挥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切实推行法院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组织干警、特邀调解员到现场组织调解,力争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四、利用好诉调对接机制,对要求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以最快速度审查并依法确认。
五、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灾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中级法院及受灾辖区法院应对涉灾案件建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的审执制度。
六、中级法院及受灾辖区法院应根据涉灾案件的类型,指派业务熟悉、专业出色、处理问题能力强的法官审理及执行涉灾案件。
七、受灾镇区所在的各人民法庭,应保持专人专线接听咨询电话,对来电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快速把问题转给相关法官,相关法官应及时处理。
八、对提起诉讼的灾民依法予以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手续,确保受灾人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上述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随时报告中级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