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东莞市松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
公告
(2019)粤1972破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拟受理的东莞市松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的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东莞市松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鹰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生产、设计:服装、鞋、帽、袜、皮衣、皮具、手套、童装、雨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截至2019年4月4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以松鹰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32宗,接受其他法院申报债权23宗,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约为7亿元。经查明,松鹰公司财产主要有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成品服装、商标使用权,截至2019年4月共执行到位48297860元,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及申报债权涉及债权总额合计约6.8亿元。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4日17时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摇珠日期:2020年2月21日9时30分
摇珠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工作室”(审判楼安检门右侧)。
联系人:邹群英、叶毅萼
电话:0769-89811062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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