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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7年人大)
发布时间: 2007/6/19 17:15:00 被阅览数: 18242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07年1月  日在东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碧霞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自2004年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创建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培养新型法院文化,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在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体干警精诚团结,顽强拼搏,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多项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中为三个中院之一连续两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中级法院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功;市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全国法院“十佳法庭”,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东城人民法庭庭长苏卫东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并荣获“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等等。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2004年至2006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含减刑、假释案件)151133件,审结147924件、解决诉讼标的170.3亿元,与前三年同比分别上升75.84%、76.2%、11.97%。三年平均结案率为93.8%。其中2006年受理各类案件60060件、审结56851件、解决诉讼标的72亿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20.24%、22.68%、11.98%,结案率为94.38%。在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经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没有出现超期羁押案件和严重超审限案件,审判工作呈现持续、协调、快速发展趋势。
(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建设“平安东莞”。为实现我市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们坚决贯彻“严打”整治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三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2858件,比前三年同期的10573件多12285件,同比增长116.2%;审结22844件,比前三年同期的10550件多12294件,同比增长116.5%;判处罪犯27392人,与前三年同比上升90.3%;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重刑犯罪分子5358人,重刑率达19.6%。综合结案率为99.7%。结合我市社会治安实际,我们将打击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上,三年来,共判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17982人;判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分子4066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周绪军等人抢劫某工厂410余万元工资款的特大持枪抢劫案,李为民挪用公款、受贿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我们强化“铁案”意识,依法从快审理,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两级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年共召开宣判大会32场次,对36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结合案件审判工作,我们与媒体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法制宣传,三年来在各类媒体报道数量超过3650篇,极大地推动了我市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依法办结减刑假释案件8522件,对8522名服刑期间表现较好的犯罪分子分别做了减刑、假释处理,较好体现了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二)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努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3289件,比前三年同期的45644件多37645件,同比增长82.5%;审结81706件,结案率为98.1%,为151.9亿元争讼资产确定了法律地位,重新进入生产流通领域。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人身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3466件;审结买卖、运输、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8240件。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02件。
2006年,我们围绕市委确定的“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实现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方针,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上。经过努力,200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争取到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成为与省会城市中级法院具有相同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同时,继续加强涉外审判工作,三年来,审理涉外案件7536件。收结案数占全省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居全国法院的前列。2006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均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三)认真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官”“民”矛盾“减压器”的作用,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坚持严格审查、依法监督的原则下,千方百计妥善解决好各类行政诉讼纠纷。三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含赔偿案件)1137件,与前三年同比增长81.9%;审结1130件,结案率达99.4%。为配合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我们还结合审判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调研工作,撰写了《关于我市近三年行政机关涉诉情况的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人大,受到有关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2006年在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集中执行。为保证行动取得实效,由市委政法委组织,成立了执行案件督导办公室。在公安、工商、海关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查银行、查房管、查工商、查车管、依法搜查和“边控”的“四查一搜一控”措施,对那些恶意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境外债务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如6月24日就成功边控并拘留了一名印尼籍被执行人和一名香港特别行政区被执行人。对恶意不履行法律义务且阻碍执行行动的被申请执行人,坚决予以惩处。如被申请执行人梁伟明在法院执行人员依法执行过程中手拿菜刀追砍执行人员,暴力抗法。我们当即决定以妨碍民事诉讼对梁伟明实施司法拘留15天,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梁伟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三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496件,比前三年同期的22599件多10897件,同比增长48.2%;执结31909件,结案率为95.3%;执结标的达17.5亿元。
    (五)加强审判监督与指导,提高裁判质量。三年来,共受理申请再审案件1831件,经认真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82件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再审改判。同时坚持案件评查制度,三年共评查案件9054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和错误,提高了裁判质量。三年中,两级法院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745件,仅占全部审结案件的1.86%。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方针,围绕这一方针,我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从优从快原则,慎重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转型的加快,社会矛盾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拖欠工人工资、征地拆迁补偿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时有发生。在审理这类纠纷案件时,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大局为重,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首要位置,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深入细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如2006年10月11日,位于大岭山镇新塘村的“益大公司”和其关联企业“益立厂”突然倒闭,老板不知去向,拖欠该村租金数百万元和大量供应商货款,更有超过1300名员工的450多万工资未付,事态非常严重。市人民法院在立案后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密切协调,做深入细致的法律解释工作,稳定了工人情绪,供应商也愿意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使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了顺利解决。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处理此类有可能酿成群体上访事件、突发事件30余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近年来,两级法院在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调解措施的同时,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拓展调解范围,调解工作由审判环节向立案环节、执行环节拓展,由民商事案件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拓展。市中级法院作为省法院指定的全省立案调解工作试点单位,探索、总结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成绩显著。仅2006年在立案环节就调解案件91宗,涉案标的达人民币9.66亿元。市人民法院尝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全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0.32%,提高了自动履行率,化解了被告人与受害方的矛盾,消除了社会隐患。在努力做好司法调解的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力度。主动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间行业组织建立联系,共同研究制定了特邀调解员庭外调解、商会庭外调解、律师庭外和解、保险公司庭外和解等调解制度,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三年来,两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审结或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撤诉结案的民商事案件共29152件,调解和撤诉率达35.7%。
(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立案和信访的“文明窗口”建设,落实各项便民设施,设立专职诉讼导引员,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实行“一次性全面解答”。改善立案和信访工作机制,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共同建立领导同志参加的联合接访制度。三年来,两级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719人次,处理来信1426件次,使大量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对拖欠工人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开辟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三年来,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796件,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8744件。执结拖欠工人工资案件3941件,结案率95.7%,为申请人兑现被拖欠的工资达1.33亿元。三是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三年中共对6089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了诉讼费的减、缓、免,涉及金额达2785.91万元。
三、以“创建全国一流人民法院”为目标,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2006年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在全面、客观分析法院各项工作状况的基础上,确立了“创建全国一流人民法院”的总体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强化思想教育,加强组织领导与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三年来,我们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多项教育整顿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觉悟。并结合法院实际,把队伍建设的切入点放在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上,选拔任用了一批具有较高学历、年富力强的中层领导干部,优化了干部结构。实行了任前谈话、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等制度,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并通过召开队伍建设汇报会、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各级领导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年来,两级法院共招录法学专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21名,本科生180名。目前,两级法院584名在编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542人,占全体干警总数的92.8%,比前三年提高12个百分点,并有博士生4人。随着往年招录的高学历人才逐步走上审判岗位,原有的人才储备优势逐渐转化为现实的人才优势,审判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来法院讲学、举办专业培训班、建立调研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调动干警的学习钻研热情。2006年与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了“中德侵权法”高层国际研讨会。三年中,我市两级法院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被国家、省、市各类报刊采用223篇。另有38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学术研讨会上获奖。有1人被评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二)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针对法院工作专业特点及当前法院系统年轻干警多、工作压力大的情况,我们把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措施。将开展党建、团建工作与培养新型法院文化相挂钩,通过组织演讲、开展“党日主题实践活动”、外出学习考察、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等方式,活跃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了队伍建设;通过办好《东莞法官》期刊、“东莞法院网”等法官文化载体为干警提供了展示才艺、陶冶情操的平台。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干警进行身体检查,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心理学、日常保健讲座,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形成了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我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三年共收到各种来信投诉563件,已办结543件,办结率达96.5%。
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整体司法能力
三年来,我们一直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为改善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工作指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经过努力,我市14个人民法庭全部提前达到省法院确定的“两庭”建设标准,其中长安等5个人民法庭还改扩建成高水平的审判楼。14个法庭总建筑面积达36782平方米,配备车辆34辆,电脑199台,电子签章机14台,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为加强基层业务建设,我们采取开展专题调研、专项整顿、上下级法院审判法官双向交流,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基层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促进了基层审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我们搞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更好地接受监督和支持,我们健全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制定了《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监督案件督查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人大联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人大机关监督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年来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4件,政协提案6件,人大机关交办案件7件,都在合理期限内向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汇报了办理情况。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12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2次。集中邀请70名人大代表旁听案件62次,并聘请65名人大代表为司法监督员,帮助我们抓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让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掌握法院工作。仅2006年就上报信息简报207期,专报47期。
经过不懈的努力,过去三年,我市法院审判工作持续创造历史新高、队伍建设呈现蓬勃朝气、司法管理步入规范化道轨、法院形象焕发公正、文明新风采,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协调、科学的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东莞市两级法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的许多问题和不足。如:审判力量仍有待增强;队伍素质和司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裁判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有待改善;异地委托执行率低,执行效果差;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步伐需要加快;司法为民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六、做好二〇〇七年人民法院工作
2007年我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按照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方向,找准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定位和工作切入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案件质量、深化司法管理改革,加快规范化、办公场所与信息化建设,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努力建设富强和谐的新东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讲,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以创建“一流法院”为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第二,再接再厉,坚决完成好“严打整治”刑事审判任务。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与其他政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要加强刑事审判业务培训,做好刑事审判政策调整后的审判工作。
第三,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尤其是加强立案调解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配合与衔接,尽力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与改革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第五,进一步转变审判观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依法办案,秉公裁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按照“公正与效率”的工作要求,加强审判管理,规范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关键,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吸收、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打造一流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虚心地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为推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努力建设富强和谐的新东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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