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1月10日在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何碧霞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度,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一流人民法院”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培育新型法院文化,大力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在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体干警精诚团结,顽强拼搏,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在全省法院工作综合考核中,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继2006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后,2007年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241件,审结62168件,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10.29%和9.35%,综合结案率为93.85%,诉讼标的额99亿元,涉案当事人达170014人。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486件,审结12998件,与上年同比增长20.57%和19.71%,综合结案率为96.38%。两级法院审判法官人均结案240件,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五年内根本好转的目标,我们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2007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643件,审结7624件,判处罪犯13029人,结案率为99.8%。由于我市深入开展的“治摩”、“清查出租屋”等专项整治活动初见成效,2007年两级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尤其是抢劫、抢夺犯罪案件数量略有下降,但团伙犯罪案件、重大恶性犯罪案件却较往年有较大的增长,仅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3人以上的团伙犯罪案件就达426件2012人,分别占所收案件数和被告人数的31.39%和65.49%。面对新形势,两级法院及时调整刑事审判工作思路,对团伙犯罪案件、重大恶性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惩治,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按照“惩教结合”的指导方针,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3293人,假释33人,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案件复核权,确立了“宽严相济,少杀慎杀”的新刑事审判政策。为适应这一重大变化,除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和复核工作外,我们不断强化“铁案”意识,把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案件质量上。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系和交流,安排刑事审判法官以专题讲座等方式,与其他政法机关同志就有关刑事证据问题进行交流,统一证据认定标准,把证据关口前移。
(二)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纠纷。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202件,审结36300件,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77%和11.37%,结案率为95.02%,诉讼标的额89.53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18340件;审结买卖、运输、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7960件;审结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3件;审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332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级人民法院自2006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特批,准予审理专利案件以来,已成功审结专利案件71件,其中上诉的仅有5件,且没有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三)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2007年,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86件,审结379件,结案率98.2%。针对行政审判的特点,我们不断探索行政审判和解机制,开展深入细致的协调引导工作,最大可能缓解“官民”矛盾,促进案件及时妥善解决。同时,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推进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过去一年,我们重点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专门设立财产调查控制小组,定期到金融、工商、车管等相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控制可供执行财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大行动”,重点解决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工人工资等“民生”案件。此外,两级法院还大力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建立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与金融、工商、房管等部门的信息管理网络联接,有关机关和社会大众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了解执行案件信息,掌握当事人履行债务和守法守信情况,增强了执行威慑力,提高了被申请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926件,执结13791件,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2.14%和20.42%。
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构建多元化纷争解决机制
一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把司法为民工作的重点放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一)以立案调解为突破口,加强司法调解工作。2007年,我们继续将司法调解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一是突出立案调解,做好“调审”对接。相对于审判阶段的调解,立案调解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省法院指定的立案调解工作试点单位,不断拓宽立案调解领域,规范程序,提高法官的调解水平,使立案阶段的调撤率大幅度提高。立案调撤案件从2006年的91件上升到2007年的342件,总标的额6.7亿元。二是结合审判实际确定调解重点。刑事审判庭着重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加强调解工作,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利益;知识产权审判庭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以保全促调解。去年6月,东莞知名品牌——马可波罗牌瓷砖被山东某厂商标侵权,为将损失降到最低,办案法官奔赴山东进行财产保全,经过对被告人说服教育,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保护了企业的权益。2007年,两级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含撤诉)方式结案13724件,与上年同比增加1922件,调撤率达37.81%。
(二)以构建多元化纷争解决机制为目标,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过去一年,两级法院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原则,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尽量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建立人民调解员专项业务指导制度。从2007年4月份开始,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14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民调解员4671名。二是以东城人民法庭为试点,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员制度。即基层法庭法官分社区挂点,形成法庭与社区的联动机制,帮助社区做好各类纠纷前期预测工作,防患于未然。三是以长安人民法庭为试点,建立指导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即由人民法庭定期邀请辖区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的同志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由于工作出色,长安人民法庭于2007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转型加快,各类群体性纠纷时有发生。两级法院认真分析了新形势下群体性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成因,逐步建立起“敏感案件”排查、应急解决机制,及时发现纠纷苗头,依法妥善处理。如2007年5月底,凤岗镇某电子公司突然倒闭,拖欠400多家供应商货款以及2000余名工人两个月工资,供应商和工人情绪激动,集结在公司门口,并与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产生抵抗情绪,事态严重。塘厦人民法庭法官闻讯后,及时赶赴现场,依法采取查封、清点公司财产等措施,并耐心做工人和债权人的思想工作,使得他们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决,最终自行散去,妥善化解了矛盾。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两级法院共处理此类有可能酿成群体上访事件、突发事件的纠纷12次。
(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07年4月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出台,我市两级法院严格执行新办法,降低诉讼收费标准,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继续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对3226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了诉讼费的减、缓、免,金额达768.93万元。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通过召开公开宣判大会等方式,展示打击犯罪的决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二是从近年来审结的数十万宗案件中,精选出200多个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由主审法官做简明点评,编辑出版《法官说案》一书。三是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我们与《东莞日报》等媒体合作,开设了《大众陪审团》等法制宣传栏目,开展经常性普法教育;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院审判工作;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讨论。2007年初,个别媒体片面将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死刑案件附带民事调解理解为“赔钱减刑”,对此,我们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先后制作7期节目,宣传死刑案件附带民事调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明法析理,消除了群众的误解。据统计,2007年,两级法院与各级电视传媒联合制作节目12期,配合各类报刊报道法院审判活动800多篇(次)。此外,中级人民法院还与市普法办合作开设《普法宣传栏》,与看守所联合开展囚犯法律帮教活动,以案讲法,督促改造。
三、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我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开展的检查活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专人督办,限期回复。二是健全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通过法院的工作简报、信息,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通过院领导上门走访、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公正监督员,以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座谈走访等形式监督法院工作。
(二)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2007年,两级法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审判监督。一是建立了“宽进严出”的再审工作制度。将“可能有错”作为再审立案的标准,将“确有错误”作为再审改判标准,既降低了进入再审的门槛,解决了申诉难的问题,又依法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二是建立再审案件意见交换制度。对拟再审改判案件,审监法官主动与原审法官交换审理意见,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建立再审改判案件例行评析制度。审判监督部门定期发布再审改判分析报告,对当年的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一进行评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2007年共对1498宗案件进行了质量审查监督,办结1494宗,发现确有质量问题案件9宗。
(三)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廉政工作和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干警廉政档案制度》等12项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二是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听取廉政教育报告会,举办廉政摄影书画展。三是坚持以“实事求是、严肃慎重”的态度认真处理各类信访举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161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5件。我市两级法院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一)以机关党建工作为核心,广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多方面大力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重点通过举办组织干部培训班、支部工作定期讲评等方法抓好基层支部建设。在此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 “五破五增”、“机关精神”大讨论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员带群众,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
(二)以人为本,大力提高法院队伍业务素质。2007年,我们继续大力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为提高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了刑事审判、商事审判等各类专业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大法官、著名专家学者梁慧星教授、赵秉志教授、金正昆教授等到法院授课,开阔了干警的视野,提高了理论水平。在2007年司法考试中,两级法院共通过72人,通过率43.1%,为全市通过率的2倍。目前,两级法院616名在编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566人,占全体干警总数的92%,其中硕士61人,博士4人;30岁以下年轻干警占全体干警的64%。整个队伍充满朝气和活力。
(三)围绕审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基础上,两级法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带头,组织广大干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调研。2007年,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度十大重点课题之一——《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的调研》,成功申报两个省级重点课题;法官撰写的专著、调研报告和论文获国家级奖项5个,省级奖项12个。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工作中,两级法院4篇论文获奖,总成绩名列全省法院第二。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均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四)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针对当前法院系统年轻干警多、工作压力大的特点,我们充分发挥法官协会、共青团等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组建文体团队,举办干警艺术作品展,建立法院文化走廊,编辑《东莞法官》期刊等方式,活跃法院干警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帮助,离不开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我市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案件增长快,人员编制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少数案件办案质量不够高、效率不够快;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异地委托执行率低,执行效果差;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步伐需要加快;司法为民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做好二〇〇八年人民法院工作
2008年,全市两级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确把握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第二,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部署,认真做好新设立基层人民法院的筹备工作。
第三,坚决完成好刑事审判任务,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第四,继续抓好调解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配合与衔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办案,秉公裁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增强公正司法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第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班子和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强、和谐的新东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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