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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人大)
发布时间: 2011/3/19 17:18:00 被阅览数: 24577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7日在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碧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旁听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市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主动自觉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7443件,审结113811件,结案率为96.91%;诉讼标的额132.83亿元。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030件,审结13580件,结案率为96.79%。两级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69.1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发展变化,紧紧抓住外部环境有所好转的时机,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大力促进社会转型发展。对可能多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无因管理案件、破产案件、房地产纠纷以及金融借款纠纷等进行重点调研,提前确定审判对策,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保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力促企业能在困境中转型发展。如在东莞市永胜电脑五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考虑到该公司有员工2500多人,产值达10亿元以上,在东坑镇委、镇政府的大力协助与支持下,我们在短时间内运用“以债转股”方式完成全部重整程序,使各方债权都得到有效保护,挽救了一大批上下游企业,实现了多方共赢,当地党委政府均表示满意。201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649件,比上年同比减少10.77%;审结67477件,结案率为96.88%;未结案件数减少15.94%。着眼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两级法院共审结合同类案件26611件。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两级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4813件。对事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主动介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两级法院全年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50余次。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级法院共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15984件。为促进自主创新,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范围,完善审判机制,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53件。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825件。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过去一年,在市委强有力的领导下,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1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448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93件,减幅为5.74%。在新形势下,两级法院及时调整刑事审判工作思路,正确适用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两级法院共审结刑事犯罪案件6388件,结案率为99.1%,判处罪犯911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2506人。同时,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大力探索和推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制度,提高被告人主动赔付的积极性,尽全力保护被害人方面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全省法院系统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服刑人员减刑案件,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假释,促使罪犯改过自新。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积极稳妥地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交通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35件,比上年同比下降3.76%,结案率为97.75%。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有98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4.75%。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目前我市所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化解器”,不断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尽量以和谐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推动诉讼调解水平不断提高。两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总结和推广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商会调解、律师和解、保险公司和解等各种有效的调解新方式;邀请香港“诉讼和解中心”的专家到法院授课,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2010年,两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40163件,调撤率达68.1%,比上年同比上升10.9个百分点。二是推动立案调解工作取得突破。通过拓宽立案调解的案件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并将其推广到各基层法院,使立案阶段的调撤率大幅度提高。2010年,两级法院共在立案阶段调撤案件9761件。努力探索立案调解与速裁工作合理结合的工作流程,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及速裁工作科学整合成有机整体,形成比较完善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成效显著。三是推动诉调对接持续创新。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密切联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诉调对接机制。2010年,两级法院共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调解案件18621件,司法确认22062件,分别比上年增加9883件和12692件。同时,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设立了全省首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创了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新局面。如石排镇“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1年以来,已处理交通事故案件508件,司法确认406件,自动履行率达100%,无一宗被信访投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快速高效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在全市法院辖区全面推行“社区法官”制度,将司法职能延伸到社区。社区法官实行巡回办案和分社区挂点,帮助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工作,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引导了社区涉诉案件数量逐步下降,社区氛围明显和谐。在此基础上,还对该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创新,试水“社区法官助理”制度。即分批次挑选社区的干部、人民调解员进入法院跟班学习,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授予“社区法官助理”身份,充分利用了社区自己的力量化解本社区的矛盾纠纷。 
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司法协作。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以司法工作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特别是对事关区域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更是竭尽全力配合基层党委政府。如在雅邦、雅新两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案中,因该公司规模较大,共需遣散工人1760余人。为稳定工人情绪,防止事态激发,我们主动以法律方式积极筹划遣散工人所需经费,与当地党委政府、劳动、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派出数十名干警到场为工人发放工资,做调解说服工作,确保了遣散的有序进行。为建立与各镇街党委政府长期的司法协作关系,第二人民法院先后与厚街、长安、大岭山、沙田、虎门等镇街政府签订协议,共同成立司法协作体系协调小组,依托“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设,共建信息互通、诉调对接和协调配合三大机制,将司法关口前移,推动了基层的综治维稳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坚持“四查一搜一控”等有效的执行方法,完善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见证执行活动,成功执结了一大批案件。2010年,两级法院执行收案37876件,执结36490件,未结案件下降了27.89%,执行到位金额达43.48亿元。其中,执行和解结案9433宗,和解金额15亿元。二是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长期赖债、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上公开曝光,形成良好的督促履行外部环境。2010年,两级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19109件,调查控制财产35773件,公开曝光381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49人,司法拘留179人。三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市工商局签订协助查询实施意见,建立法院自助查询模式;与9个珠三角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缔结合作协议,共建协助执行合作机制,推动了跨区域执行工作的开展。四是深入开展“主动执行”工作。实行主动执行制度后,执行到位率提高,执行周期缩短,司法权威相应得到提升。2010年,两级法院移送主动执行案件10347宗,结案10077宗,执结标的达5.9亿元,结案率达97.39%。 
高度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设立宽敞明亮、服务周到的立案大厅,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配置必需的服务设施,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疑问解答、判后答疑等方面的工作。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作风,基层法院开设电话、网络等预约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2010年,两级法院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58.7万元,接到信访申诉来信659件,接待群众来访876人次。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重大案件判后答疑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参加联合接访活动,调动多方力量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加强排查热点敏感案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的信访积案线索,对涉及两级法院管辖范围的114宗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开展积案集中化解工作,已成功化解109宗,总化解率为95.6%。 
高度重视司法宣传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制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成立了“法律志愿者服务基地”,开展了如“活力基层、和谐社区”等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派法官下社区、进企业走访调研,给他们提供司法建议;开展全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为近三十个行政部门、镇街政府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设《法官说案》等法制宣传栏目,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据统计,2010年,两级法院与新闻媒体联合制作节目或报道达1000余篇(次)。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狠抓党建工作,把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核心抓好抓实。2010年,两级法院共有64个集体和11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中级人民法院是市委组织部确定的“党组织生活创新”示范创建单位。两级法院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旗插到基层”,将党组织的战斗力、服务保障力延伸到审判一线。实行庭长“一岗双责”,对支部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先进,三个党支部先后被市直工委评为机关“示范党支部”和“百佳党支部”。中央政法委党建工作调研组和最高人民法院都对我们的做法表示高度肯定。 
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按照“构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的建院目标,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2010年,两级法院先后举办新录用干警岗前培训班、《侵权责任法》理解与适用讲座、法官核心价值观及司法能力提升研修班等16期专项培训,培训干警共2657人次。加大对图书室、阅览室等学习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邀请梁慧星、朱苏力、赵刚等专家学者来法院讲学,开展“法律沙龙”、“法官论坛”等专题实务研讨会,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精心组织“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借机研讨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依托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营造了“工作促学习、学习促工作”的良好氛围,在“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中,中级人民法院总体成绩继续排在全省法院前列。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多渠道增加干警对社情民意的了解。为了提高干警的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2010年,我们继续选派了第三批9名中层领导干部到镇街党委政府挂职,至此,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已有23名中层领导干部到镇街挂职锻炼。继续推行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接受锻炼,切实增强法官的基层工作能力。为纠正部分“80后”干警价值观和人生观存在的某些偏差,选派了第一批10名年轻法官到贵州铜仁的山区法院进行跨省体验,实际参与挂职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跟随当地法官进山区参与案件送达、调查取证、调解和审判,让他们深入学习山区法院干警扎根艰苦环境却不辞辛劳努力工作的崇高精神。通过深入基层的学习锻炼,广大法官对社情民意更加熟悉和了解,基层工作能力和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狠抓司法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两级法院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演讲比赛”、“廉政文化板报展”,集中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提高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落实任前谈话、任中谈话、廉政账户、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五个严禁”等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发回重审、改判等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对质量有差错的案件进行评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司法作风检查、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加强对审判执行权、政务管理权、人事管理权的监督。2010年,两级法院共收到信访投诉203件,与上年同比下降7.3%。投诉案件中没有发现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定期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积极开展“百案调解”和“执行见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行动、案件调解,认真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反馈流程管理,对建议和提案实施专项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内容,通过建立网站、设立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两级法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两级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法官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情况、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四是司法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现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法院工作也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和实际困难。如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尽管我们针对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了加强调查研究、统一裁判标准、调配审判力量、全年加班加点工作等措施,但要达到优质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的奋斗目标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本次大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执行管理,提高司法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继续围绕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工作,充分发挥调处经济纠纷、维护有序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作用,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 
第二,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思路,完善立案调解机制和立案阶段繁简分流机制,创新和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尤其要依托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设,加大与各镇街党委政府在司法方面的协作,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切实贯彻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加强审判管理,规范监督指导,合理调配司法资源,逐步建立完善的执行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探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切实提高法官的服务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第五,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对各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帮助解决基层法院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各位代表,面对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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