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4年1月8日在东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宗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旁听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累计有99个集体、15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奖励。
一、坚持改革创新,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273件,审结10004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7%,解决标的金额174.75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128件,审结13000件。在全市法院审结的各类案件中:刑事案件7040件,判处罪犯9752人;民商事案件58170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1.8亿元;行政诉讼案件458件,协商和解结案率22.05%;执结案件31406件,实现债权32.64亿元。
率先破解对港澳台籍罪犯适用假释的司法难题。借鉴“中途之家”理念,在全国首创对假释港台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去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理首批试点案例,对一名香港籍罪犯、一名中国台湾籍|台湾省籍罪犯裁定假释。境内外媒体对此进行广泛报道,引起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受到港澳台籍人士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建立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去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一年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严守证据关、事实关,共对8件案件8名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
建立发改案件异议申报制度。明确基层法院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可提出异议复查申请,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对案件质量的互相监督。并建立“法官经验备忘制度”和“重大案件备忘制度”,有效监控案件运行及判后影响。
完善家事审判回访制度。制定《家事案件回访工作指引》,规定家事案件回访操作流程,下发全市法院执行。第二人民法院创新家庭财产申报、联合社工助力审判等多项制度,家事审判案件调撤率达到71%。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推行庭前释法制度。针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实施庭前释法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3.76%。以此为契机,制定《关于开展庭前释法的工作指引》,将庭前释法扩展到其他审判领域中,并要求庭审法官执行“一案一承诺一提示”规定,接受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监督。
二、坚持阳光审判,深化司法公开
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全市32个镇街人大代表团进行全覆盖走访,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41人次到法院旁听庭审,与17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0件,件件有回复,采纳合理化建议68件。进一步推广“党代表、人大代表直通车”制度,党代表、人大代表可以随时向院长反映意见建议,拉近了代表与法院的距离。
推进庭审观审制度。每周邀请多名观审人员参与庭审观审,庭后对法官仪表仪容、庭审驾驭能力等12项内容进行无记名评分,并对案件的实体处理进行讨论、评议。观审人员涵盖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一年来,共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网民在内的各界人士422人次,参加80件案件的庭审观审活动,观审人员对庭审评议满意率达99.6%,经过观审的案件,息诉服判率为100%。
建立社会意见双向交流反馈机制。开通12368电话热线和网上“院长信箱”、官方微博,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意见交流。与东莞阳光网合作开通司法公开网络报名平台,有928名网民报名参加了法院举行的各类司法公开活动。组织开展11次“走进法院、了解法官”开放日活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邀请441名各界群众到法院实地体验,有效促进了双向互动。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89份,回复反馈率63%。第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连续两年入围正义网评选的全国“政法十大影响力微博”。
推进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推出审判执行案件进度网络查询服务,当事人可凭密码查询案件进展。与各大通讯运营商合作,打造审判执行信息告知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相关审理执行信息。去年年初,全市法院推行裁判文书公开。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近100%。
对于东莞法院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经验做法,《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希望“被关注”欢迎“来挑刺”
愿意“亮家底”》为题进行了详尽报道。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同时,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上报道法治类题材2410篇次,积极传输法治正能量。
三、坚持司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
推进“法官工作室”建设。在全国率先推行“社区法官”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双百分百”任务目标,在各镇街100%设立“法官工作室”,在各社区(村)100%设立“社区法官助理”,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法官工作室”建设工程被市委纳入全市依法治市重点工程和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作出践行群众路线十项承诺。向社会公开作出“十项承诺”,将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环境污染等侵害民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工资款等涉及民生纠纷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法定时限内快审、快结、快执,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第三人民法院秉承“小法庭、大担当”的服务理念,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他们的成功经验被《南方日报》、《人民法院报》大幅报道,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引入社工参与司法服务。去年,两级法院引入8名社工进驻法院,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并根据协议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业培训和配发标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去年,基层法院陪审率达91.4%,有力保障了群众的司法参与权、监督权。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司法能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法院系统党校为依托,积极开展领导班子“争先进位”、党员干部“双带双创”和“双建双驻”活动,大力提高全市法院党建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连续2年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考评第一名。东城法庭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抓学习促审判。继续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2013年累计培训干警1658人次,4名法官成功入选全省首批法官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搭建“法官业务培训讲师团”、“应用法学研究会”等多元学习平台,积极开展法官、书记员业务能力竞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调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刑事赔偿制度”重大司法调研课题,顺利结项;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5届学术讨论会中,全市法院获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1个,总成绩居全省前列。
坚持抓预防保廉政。着力构建“防得严、控得住”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订人与制度、科技有机结合的防控措施。审务政务督察上下联动、规范有序,促进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去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对我市法院的司法作风给予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市法院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队伍建设水平和纯洁性全面提升。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数据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搭建起三级法院数据传输、交换网络,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市法院的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也取得稳步发展。去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东莞法院视察调研,对东莞法院近年来司法公开、司法改革、司法为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更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对法院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确立了对法院工作“加强领导而不干预、有效监督而不干预、大力支持而不干预”三项原则,为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制约我们进一步发展的因素还有不少,主要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部分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尚需提高;法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形势的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执法办案,保障改革大局。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秩序,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加快司法改革,优化工作机制。在上级法院统筹下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法院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打造网上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快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获取法院信息的渠道。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东莞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图表及用语说明
1.本报告统计周期为1-12月份。下图一、二为全市法院收结案基本情况。
2.港澳台籍罪犯适用假释的司法难题:依照《刑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假释罪犯必须在其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接受社区矫正。从司法适用层面来看,对港澳台籍罪犯难以适用假释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入矫难”、“假释前审查难”和“假释后监管难”三个方面。即由于港澳台籍罪犯大多数在内地没有户籍和固定居所,内地司法机关无法准确获知港澳台籍罪犯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以及被捕前的一贯表现等必要信息,很难对其社会危害性和再犯罪的危险性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因而难以纳入内地的社区矫正范围。故此前内地司法机关没有对港澳台籍罪犯适用过假释。
3.中途之家:是国外普遍实施的一种社区矫正模式,最早是欧洲的一些宗教组织向那些从监狱释放出来但又不能回到自己原来社区的释放人员提供暂时性的食宿。发展到今天,台湾和香港地区及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都建有“中途之家”来帮助犯罪人员重新回归社会。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借鉴“中途之家”的设计理念,搭建港澳台籍罪犯假释与内地社区矫正的桥梁,使对港澳台籍罪犯适用假释成为可能。去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全省港澳台籍罪犯假释工作试点单位。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与公安、监狱、台湾事务局等相关单位联动,建立了假释审理与社区矫正的无缝对接机制,从而成功构建港澳台籍罪犯适用假释的“东莞模式”,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得到充分体现。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5.家事审判回访: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广“家事审判合议庭”经验,与妇联共建回访工作机制,制定《家事案件回访工作指引》,对家事审判合议庭已审结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以治疗家庭创伤,修复社会关系,增强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
6.庭前释法:指审判人员在法庭调查前,围绕案件的性质和特征,向当事人以及旁听群众阐释案件涉及的法律及相关内容,促进当事人合理预期诉讼结果。庭前释法案件范围目前涵盖所有适宜释法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并明确规定应遵从合法、公开、中立、适度和有利诉讼原则。庭前释法内容包括诉讼程序和诉讼风险、举证责任分配等证据规则、实体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类案件的处理情况等五项内容。
7.一案一承诺一提示: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郑重承诺,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尊重事实和法律,廉洁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同时郑重提示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秉持良知,尊重事实,依法举证质证,诚信参与诉讼。
8.党代表、人大代表直通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开始试行,将特制的信封贴好邮票,标有“直通车专用信封”字样,并写明“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收”。信封先交予代表,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专用信封直接寄送到院长手中。
9.庭审观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年初开始试行庭审听审制度,后改称“庭审观审”。具体是指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组成庭审听审团,旁听案件开庭,庭后对庭审工作进行评价和对案件处理提出参考意见的制度,以广纳社情民意,进一步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10.法官工作室: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法官工作室”建设工程,在各镇街综治维稳中心设立法官办公室,派出法官定期驻点开展走访调研、巡回审判、法律宣讲等活动。我市基层法院则通过挂点社区法官工作室的方式实施。
11.践行群众路线十项承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向社会公开作出十项承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12.社工参与司法服务:社会工作者在和解及心理疏导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在诉讼中,其往往能够利用普通群众的身份角色,通过富于亲和力的沟通形式,更细致地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有效消除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或对社会的抗拒、排斥心理。因此,两级法院去年购买了部分社工服务,为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以及进行相关的法律宣传服务。
13.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法[2013]252号),确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并明确要求按照不低于基层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人民陪审员。目前,基层法院共有法官377名,共有人民陪审员225名,按照上述要求,应增补人民陪审员529名。
14.领导班子“争先进位”:为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争先进位”部署要求,推进班子“五好五有”建设和法官队伍作风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东莞中院领导班子“争先进位”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主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与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旨在促进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15.双带双创: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抓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入手,在全院大力开展“双带双创”活动,即领导带头进基层、党员带头联系群众,创建红旗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
16.双建双驻:“双建”,即软件建设“五好”(领导班子好、服务态度好、服务机制好、服务队伍好、服务效能好),硬件建设“五有”(有服务信息平台、有服务手册、有服务宣传栏、有党员标识牌、有党员承诺书)。“双驻”,即机关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联系服务基层,机关党员干部驻农户联系服务群众。
17.应用法学研究会:2012年7月,东莞市应用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该会是从事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有会员436名。
18.最高人民法院重大(重点)司法调研课题:最高人民法院自2005年开始,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重大(重点)司法调研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专家对调研成果进行严格评审,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即为结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成功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刑事赔偿制度》重大司法调研课题, 2013年6月完成近10万字的调研报告,同年11月结项。这是东莞法院首次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调研课题。
19.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创办于1989年,一年一届,去年是第25届,因其规模之大、级别之高、评选之严、影响之深,被誉为法院系统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的“奥林匹克盛会”,是展示法院审判研究水平的重要平台之一,各地法院均十分重视。
20.审务政务督查: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设部门及基层法院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案件办理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和督促,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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