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热点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新闻聚焦 >> 媒体关注 >> 浏览详细内容

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
发布时间: 2024/4/17 15:33:00 被阅览数: 2787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离婚好啊,你给我一百万!

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这是发生在东莞市清溪镇某村的一幕,已经迈入古稀之年的陈叔和老伴黎姨吵着闹离婚。

老夫老妻风雨搀扶,生活不易,本应珍惜晚年生活,享受天伦,为何走到这一步?

为此,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庭长刘桂明和村委会调解员深入老人家中,大家围坐在一起,开了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

7旬老夫妻闹离婚

常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古稀老人本该颐养天年的时候,这对年近7旬的老夫妻却闹着要离婚。

陈叔和黎姨均是再婚,陈叔膝下有一儿,黎姨有一女。2007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后,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陈叔在村里有一块宅基地,建有两层。成立新家庭,黎姨卖掉自己的房子,于2015年出资在原有房子加建了两层,两位老人住二楼,一楼作为铺面对外出租,每个月有几千元的租金收入。后来,产权证上也加上了黎姨的名字。

没想到,十几年平静的婚姻生活被一纸诉状打破。20239月,陈叔将黎姨告上了法庭,要求双方离婚,且房屋归其所有,再适当补偿对方5万元。

案件来到负责家事审判的清溪法庭庭长刘桂明手上,他看到诉状上的理由是:原被告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致使双方在结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尤其是双方为婚前各自所生的小孩方面的事情无法协商处理,夫妻生活已无法继续维系。

处理家事矛盾,最难的就是如何。双方内心真正的疙瘩是什么?是真的过不下去还是冲动离婚?

带着这些疑问,刘桂明决定到当事人家里看一看,深入了解前因后果,才好对症下药

此前,清溪法庭与当地村委会建立了信息联络机制,不断壮大诉前解纷力量。结合本案情况,刘桂明很快与村委会取得联系,请村委会派一名调解能手与自己一同到老人家中开展联合调解。

联合调解打开双方心结

刚开始,陈叔和黎姨都各执己见,互挑对方的短处。

陈叔和其儿子小陈都认为黎姨是外来的,要是离婚了房子必须要回来。黎姨则认为她也出了钱盖房,产权证上有自己的名字,离婚了要赔她100万元。

随后小陈也加入争吵,不停念叨着各种陈年旧事。

再吵下去,天黑都吵不出结果,大家冷静!眼看火药味愈发浓郁,刘桂明赶紧控场。

细心的刘桂明从各方争吵中发现,小陈和黎姨积怨较深,他马上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终于找到了真正的矛盾所在。

原来,小陈准备结婚,提出将其原本居住的三楼换给老两口居住,两口让出二楼作为儿子的婚房,陈叔也爽快答应了。

但此前的共同生活,让作为后妈的黎姨和小陈结下了不少鸡毛蒜皮的矛盾,黎姨便不同意换楼层居住。即使陈叔多次与她沟通,她依然强烈反对。一气之下,陈叔便有了离婚的念头。

你爸辛苦把你抚养成人,如今都快70岁了,好不容易能享受天伦之乐,你希望闹到离婚让他孤独余生吗?

听完这话,小陈的神态有所缓和,刘桂明便又叫来陈叔和黎姨一起坐下。

从法理上讲,房屋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黎姨是有份的。刘桂明向双方释法分析,包括共同财产的范围、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等。

随后,他又从情理上对陈叔加以劝说:正是因为你们当年夫妻同心一起打造新家,才有了现在的好生活。况且黎姨卖了房出了钱才有现在的房子,让她直接搬走说不过去……”

刘桂明的话,让原本言辞激烈的陈叔逐渐平静下来。

大家一起商量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最重要。家庭生活难免有矛盾,过于追求谁对谁错太伤感情。你们到这个年纪还能认识对方又结了婚,这缘分多难得!村委会调解员也顺势而为进行劝说,念在这么多年的感情上,希望你们能多为对方想想!

开完这场家庭会议,一家人的内心隔阂消除了一大半。

包村法官推动纠纷前端化解

第二天,刘桂明又把双方召集到法庭进行二次调解。

老人家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住二楼甚至三楼都不方便。

经过商讨,大家一致同意,陈叔和黎姨把二楼让出来给儿子作为婚房,然后在一楼另划出一个区域给两位老人居住。老两口内心的疙瘩解开了,陈叔也撤销了离婚诉讼。

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感谢刘法官!如果不是您,我这倔脾气真得离!不久后,刘桂明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到陈叔家回访,陈叔一再道谢。

看着老两口如今重归于好,刘桂明的心里总算放下了一桩揪心事。

该案的化解是东莞第三法院清溪法庭联合当地村(社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清溪法庭与辖区职能部门共同签订诉源治理合作备忘录

近年来,清溪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全辖区推进包村法官,与辖区综治办、司法局等职能部门以及21个村(社区)建立信息联动、司法建议、法律体检、多元调解、法治宣讲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

2023年,清溪法庭精准发力诉源治理工作,全年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14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超五成。

 
 

更多相关资讯

对不起,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资讯!

 

版权所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粤ICP备12069012号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 邮编:523008    总访问量:148805167人  当前在线:4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