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二手车行欺诈
买家起诉索赔
2022年1月,农先生在东莞某二手车行买了一辆二手车,花了8.5万元。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8年7月。签订买卖合同前,二手车行向农先生出具了一份检测认证证书,检测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记载案涉车辆的表显里程为53384公里、无泡水痕迹等。签订合同后不久,农先生如愿拿到了车,之后便一直使用这辆车。
2023年10月,农先生想把这辆车卖掉,就联系了另一家二手车行看车。
但让农先生意外的是,经这家二手车行检测,农先生被告知车的表显里程数不准,真实里程数至少8万余公里,且该车还存在泡水情况。
农先生吃了一惊,随后找到一家4S店查询维保记录,得知这车曾于2020年2月进行维保,当时进店里程数为85918公里。
不久后,农先生将之前卖车给他的二手车行诉至法院,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法院撤销案涉买卖合同,对方退回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价款。
今年4月,长安法庭法官谢申文审判团队接手处理此案。
经沟通,农先生和二手车行都有调解意愿,但双方对退车退款的方案意见分歧太大。二手车行不认可农先生自己找的4S店维保查询记录,表示其在保管车辆期间,并未调减行驶里程数,也未有泡水浸水情况,也可能是上任车主或农先生自己调减里程数和保管不善所致。
经过两个月的多次协调,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到4S店查证事实
法官现场调解成功
本案中,如要查明事实,按照一般司法程序则需要走司法鉴定,不但程序繁琐,耗费时间长,鉴定费用也高。
到底该如何处理?谢申文向双方当事人提议,找就近一家4S店对该车相关问题进行检测评估。
农先生表示同意。由于认定车辆是否泡水较为复杂,且检测费用不菲,农先生要求先对行驶里程数进行检测,如有调减,则其有权退车退款。二手车行对此也表示接受。
6月上旬的一天,谢申文带着两名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来到某4S店。
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该4S店打印出相关记录,显示案涉车辆曾于2020年2月在4S店进行维保,当时进店里程数为85918公里。
二手车行技术人员对案涉车辆有无泡水浸水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测,表示并无泡水浸水情况,同意退车。
但问题接踵而至,双方对退款金额又产生了争议。二手车行还表示,受新能源车冲击,目前燃油二手车买卖不易,且农先生使用该车已有一段时间,要求退款的金额过高。
为做到心中有数,谢申文向4S店人员了解了案涉车辆目前的市场行情价,后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经过谢申文的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方案:农先生同意不再要求退车,二手车行一次性向农先生支付一笔补偿款。
趁热打铁!谢申文带着书记员马上现场制作调解协议,让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二手车行有关负责人随即当场付清了上述款项。
这宗持续数月僵持不下的纠纷,至此终于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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