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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晶和路168号莲湖山庄46幢301的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9/27 18:32:00 被阅览数: 2046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

 

2024)粤19执888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市卓莲贸易有限公司、张小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东莞市卓莲贸易有限公司、张小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决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张小平名下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晶和路168号莲湖山庄46幢301的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晶和路168号莲湖山庄46幢301

二、拍卖标的权利人:张小平

三、拍卖起拍价:7080048元,保证金:1400000元

四、本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材料。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依法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769-89811354。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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