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
(第二次)
(2024)粤19执恢57号
东莞市莞邑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鹏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凯利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翔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翔运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王建文、叶春林、邝雪光、天河北路90-108号中座各租赁方、占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莞市莞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东莞市鹏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凯利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翔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翔运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王建文、叶春林、邝雪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决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东莞市鹏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中座101、103等共68间商铺的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中座101、103等共68间商铺(部分带租拍卖,详情见拍卖公告)
二、拍卖标的权利人:东莞市鹏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第二次拍卖起拍价:124538320元,保证金:12000000元。
四、本院将于2024年12月5日10时至2024年12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材料。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依法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769-89811354。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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