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
(2024)粤19执742号
珠海横琴行至鎏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金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王丽娜: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珠海横琴行至鎏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金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决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陈金义与案外人王丽娜共同所有的位于东莞市黄江镇中惠金士柏山花园三期11幢3单元102(含室内部分可移动家私电器,带租拍卖)的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莞市黄江镇中惠金士柏山花园三期11幢3单元102(含室内部分可移动家私电器,带租拍卖)
二、拍卖标的权利人:陈金义、王丽娜
三、拍卖起拍价:2714280元;保证金:500000元。
四、本院将于2025年1月9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材料。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依法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769-89811354。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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