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
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规定,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我院已编制第三批破产机构管理人名册并报省法院备案。从即日起,第三批名册投入使用,原先名册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批破产机构管理人名册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