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
(第二次)
(2024)粤19执949号
东莞市锦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冯大贵、何志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锦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冯大贵、何志洲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中,决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冯大贵名下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玉兰花园2号2501房[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53110号]及玉兰花园76号087车位[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3981号]的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玉兰花园2号2501房[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53110号]及玉兰花园76号087车位[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3981号]
二、拍卖标的权利人:冯大贵
三、第二次拍卖起拍价:396471.4元,保证金:39000元。
四、本院将于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材料。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依法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769-89811354。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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