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
(第二次)
(2024)粤19执恢169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冯伟东、黄琼开、何雪清、翁燕云、吴玮、尹志扬、丁进德、陈炼、王启荣、钟志和、东莞市富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多林装饰有限公司、广东品普茶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同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正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冯伟东、黄琼开、何雪清、翁燕云、吴玮、尹志扬、丁进德、陈炼、王启荣、钟志和、东莞市富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多林装饰有限公司、广东品普茶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同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正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决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及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的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为东府国用字(1995)第特105号]及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04550号]、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04551号]
二、拍卖标的权利人: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
三、第二次拍卖起拍价:60095232元,保证金:3005000元。
四、本院将于2025年5月29日10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材料。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依法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769-89811354。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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