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1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海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
——办结案件数屡创新高。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564257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87.99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20.41%和87.53%。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167714件,办结14332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6.51%和26.16%;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0275件,办结16674件,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0.07%和13.88%。
——审判质效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结案件291.3件(其中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到366.87件),比上年增长了36.67%,连续十年排名全省第一。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案件发改率、信访投诉率等主要指标均持续向好。
——司法改革深入推进。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圆满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人财物归省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组建新型独立合议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措施,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五年间,全市法院共有32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第一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第三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市中院执行局、刑二庭、司法警察支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涌现出我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程春华、省先进工作者谢立川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基层建设持续改善。在全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人民法庭建设扎实推进,“新、改、扩”建了10个人民法庭审判楼。第一法院审判大楼基本建成。全市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42977件,判处犯罪分子48370人,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22.88%和6.46%;其中2016年办结9492件,判处犯罪分子10574人。深入落实市委“平安东莞”建设部署,积极参与“3+2+2”专项行动和“飓风2016”行动,依法严惩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全面强化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惩走私、偷漏税、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坚决惩治腐败,严惩严重腐败分子,共办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12件387人。加强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工作,成功办结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受贿案、长安“5·30纵火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379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对39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认真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2432件,实现了100%上网公示、100%开庭审理。
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2095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093.77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7.97%和64.76%;其中2016年办结69527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55.2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6.04%和18.41%。坚持依法化解民事矛盾纠纷,共办结各类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普通民事案件135740件;依法规范经济活动秩序,妥善调处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23344件,依法处置联胜公司等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07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制裁违约侵权行为,办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085件;平等保护外商和外资合法权益,办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438件。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63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90.48%;其中2016年办结1297件,比上年增长了15.39%。全面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2016年共有201名行政首长出庭,出庭率达到16%。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力度,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7209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85份,选派资深法官到党政机关授课80余次。
二、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五年间,共执结各类案件188380件,执结标的金额391.89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50.53%和208.94%;其中2016年执结案件57257件,执结标的金额215.5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42.17%和214.85%。一是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极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等措施;对恶意转移财产、抗拒阻碍执行的,依法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全面加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刑事罚金等案件的执行,分别执结相关案件34112件和15297件。二是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创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市中院与各大金融机构和房管、工商等单位建立了网络一体化财产查控机制;将不自觉履行的债务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银行征信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助法院执行、联合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司法拍卖”,2016年全市法院共组织网拍1987次,成交金额14.07亿元。探索推进“裁执分离”改革,裁定由各镇(街)政府实施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三是扎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自去年4月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部署,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狠抓执行款物的清理,深入开展集中执行、见证执行活动,加大对“老赖”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化对被执行人的法律制裁。全年共拘留被执行人495人,罚款23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2人。因工作成绩突出,第三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组建审判执行团队,落实主审法官自主裁判权、规范庭长权力、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等措施。市中院探索组建新型独立合议庭,由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以其命名,负责处理二审上诉案件。开展审判委员会工作改革,市中院分设了刑事、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委员会,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案件分类、法官分级、程序分列、准许选择”,努力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促进审判资源优化配置。
以落实法官员额制为核心,全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作为全省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全市法院认真开展入额法官选任工作,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顺利选任出首批入额法官434名。深入落实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制度,2016年全市法院院、庭领导共承办案件39922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27.85%。全面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审判辅助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他们的司法能力水平。
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全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面推行网上预约立案,2016年网上立案48222件。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建立引进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2016年全市法院引进第三方参与调解案件4073件,调解成功2267件。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自2016年1月1日起第一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行政案件。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探索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庭,促进审判机构设置的科学化。
四、践行司法为民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五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落实各项司法为民要求,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全面加强司法为民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32条具体措施,为全市法院推进司法为民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一是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全面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建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在未设人民法庭的镇(街)全面设立巡回办案点,就地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推广电子送达,适用电子送达案件24259件34342人(次),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满足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办理进程的需求。全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开放日,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和普通民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市中院建成全市法院共用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负责接听处理案件查询和各类咨询、投诉。三是推进弱势群体平等保护。全面实行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对相关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与市妇联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建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深化“社工+志愿者”少年审判工作模式,办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26件4482人,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14.83%。四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开展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52.59万元。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救助资金304万元。五是强化法治宣传。市中院与市依法治市办等单位在东莞电视台开办了《法庭内外》专题栏目,全面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例的宣传。积极开展“广场审判”,将审判法庭开进广场、学校、企业,以鲜活的案例教育旁听群众。强化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运用,第一法院官方微博连续两年入围“全国政法十大影响力微博”。
五、大力强化内外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市中院认真办理二审上诉案件,依法纠正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错误、不当裁判,共办结各类二审案件4651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5650件,占12.15%。深入推进审判监督工作,建立有问题案件复查机制,对改判、发回重审以及重大信访投诉案件实行逐件复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实行节点控制,对超审限案件挂牌督办、限期结案。加强审判质量监督,深入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审判质量评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全市法院共评查案件20359件、庭审526场、裁判文书9870份。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市法院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各项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定期通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与见证执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建议,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8件。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4.13%。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及时化解信访纠纷。建立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一盘棋机制,市中院在各基层法院设立信访接待点,实现信访维稳工作重心前移。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2016年共处理群众来信413件,接待群众来访1870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了9.23%和24.32%。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战斗力
五年来,全市法院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审判队伍。一是强化班子建设。按照中央的部署,全市法院先后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班子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选人用人。加强班子成员的选任和调配,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狠抓班子成员“表率”作用的发挥。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广大法官及其他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五年间全市法院共举办培训班156期,累计培训干警8900人(次)。深入推进审判业务学习研讨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学习会、研讨会,及时研讨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打造全市司法实务研讨会、《现代法院》两个品牌,全面营造学习法律、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先进典型培养。在全体法官中深入开展“做合格法官”、创“党员法官先锋岗”活动,努力推动争先创优工作。每年举办全市“十佳法官”评选,培养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以此引领法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向“全国模范法院”第一法院学习活动,在全市法院掀起争先进、赶先进、勇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热潮。四是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市中院研究制定了《“现代法院”建设五年规划》,确定了现代法院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向现代审判机关转变。狠抓十大文化建设工程,丰富全市法院司法文化载体,以此实现内增凝聚力、外树公信力。第二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市法院确定了8个“司法作风建设示范点”,聘请了26名司法监督员,及时发现并纠正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纪委在市中院设立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各级党政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为全市廉政教育提供了生动教材。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案件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个别干警纪律作风意识不强,司法水平不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提升;物质装备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迫切需要加强等等。对此,我们今后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去年底召开的东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了我市今后五年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宏伟蓝图。按照这次党代会精神及上级法院的部署,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部署,以加快推进“现代法院”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要求,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东莞建设作出更多更大贡献。重点是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现代法院”建设。组织全市法院深入落实《“现代法院”建设五年规划》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促进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以落实《规划》为核心,大力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管理、司法保障现代化,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创造新鲜工作经验。及时抓好总结宣传,不断擦亮“东莞法院”品牌,树立公正司法形象。
二是深入推进各项办案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东莞”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依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经济活动法律秩序。加强行政审判,巩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成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六个到位”工作措施,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提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三是全面推进审判工作改革。加大改革统筹力度,形成全市法院“一盘棋”格局,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深入推进新型“案多人少”解决机制建设,破解“人案”突出矛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深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审判权的公开公正行使。
四是扎实推进班子队伍建设。继续狠抓班子建设,着力强化“四个意识”教育,确保班子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审判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保障工作。下大力气狠抓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网上阅卷和移动办公。加快推进审判大楼建设改造工作,启动刑事审判中心规划设计,促进全市法院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积极研究实行办案绩效奖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要求,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现代法院建设新局面,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附件1
有关用语和事件的说明
1.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批准,自2015年4月起,我市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制定实行了组建审判执行团队、落实主审法官自主裁判权、明确庭长权力责任清单、规范案件受理范围、实行办案绩效奖励等项改革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有关领导高度肯定,认为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2.新型独立合议庭。自2015年9月起,市中院按“3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模式探索设立了五个新型独立合议庭,负责处理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二审上诉案件。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深入报道,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审判机构改革中的一大突破。
3.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表彰评比一次,参评对象是全国优秀法院。2016年1月,第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全国优秀法院每两年表彰评比一次。2015年1月,第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4.“3+2+2”专项行动”、“飓风2016”行动。均为省委部署的专项行动。其中“3+2+2”是严厉打击“涉毒、涉黑、涉盗抢”犯罪(全省)、“涉赌、涉食药假”犯罪(本市)以及重点整治最突出的两个治安问题(镇街)。“飓风2016”行动是集中打击涉毒、涉盗抢、涉诈骗及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5.林存德受贿案。林存德原系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受贿金额达2400万元。2016年10月21日市中院一审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其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6.长安“5•30纵火案”。被告人杨跃等放火一案,造成四人死亡及大量财产被烧毁。市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跃死刑,被告人周游龙死缓并限制减刑,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6年4月25日,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联胜公司破产重整案。联胜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被市中院裁定破产重整。该案涉及债权人242位,债权总额超过32亿元,为我市有史以来标的额最大的破产案。因成功引入蓝思公司清偿联胜公司债务并受让其100%股权,2016年12月15日,市中院依法裁定批准联胜公司重整计划。
8.“裁执分离”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法院经审查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直接裁定由违法行为所在地镇(街)政府实施强制执行。2016年5月13日,全市首例“裁执分离”案件在大朗镇成功实施。
9.“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
10.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市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由第一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的行政案件。
11.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
12.“社工+志愿者”。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引入社工及志愿者,对在押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开展庭前会见、庭前社会调查、庭后回访等社会工作。2014年,市中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少年审判“社工+志愿者”试点单位。
13.《法庭内外》电视专栏。市中院与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等在东莞电视台联合开办,2015年7月开播,每周一期,每周一20:30首播,目前已播出80期。
14.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市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要求按照不低于基层法官人数2倍比例增补人民陪审员,至今我市已增补518名。
15.全市司法实务研讨会、《现代法院》。全市司法实务研讨会由东莞市法学会、法官协会、律师协会联合主办,每年一次,自2015年起已举办两届,聚焦研讨我市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现代法院》是市中院自办的双月刊刊物,主要登载广大干警的学习调研成果。
16.《“现代法院”建设五年规划》。为深入推进市中院党组确定的“努力建设与创建东莞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适应的现代法院”的全市法院工作发展总目标,经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并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有关部门的意见,于2016年12月正式印发施行《“现代法院”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该《规划》共七章47条,主要内容包括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基本要求等,核心要求是推进司法理念、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管理、司法能力、司法保障五个方面的现代化。
17.执行工作“六个到位”。市中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措施,内容包括:对有财产的强制执行到位、对无财产的监督管理到位、对“老赖”的处理惩治到位、对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到位、对当事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
18.新型“案多人少”解决机制。2016年12月,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建立新型“案多人少”解决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引进第三方调解工作、健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增加司法辅助力量;积极实行“案件分类、法官分级、程序分列、准许选择”,努力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扩大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全面深化送达、庭审和裁判文书简化改革。
附件2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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