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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先后进行了"三讲"、"两思"、"三个代表"和"警示"教育,法官队伍的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有了较大的提高,素质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还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法官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有的人纪律观念淡薄,甚至严重违犯审判纪律,以至违法犯罪,严重地损害了法院的声誉。
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充分体现现代的司法理念和价值取向。要做到公正高效,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其中严明纪律是实现司法公正高效的基石。
一、当前法官队伍在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背离公正原则。有的法官对地方党政领导打招呼,写条子或是背景比较复杂的案子,不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甚至积极主动为本地利益寻求"变通"解决办法,使地方法院被人戏称为"地方的法院"。在执行中涉及到法院与法院、法庭与法庭之间,属同一被告或同一被执行人的,有的故意重复查封,争夺财产处理权,甚至为了本地区的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以邻为壑。
2、枉法裁判。枉--本意就是不正,弯曲;用于裁判,是指不正道的或颠倒了的裁判。我们讲凡事都有度,或叫格,枉法裁判,情节显著轻微的,是违纪行为,严重的都属于犯罪行为。枉法裁判说到底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受金钱物欲的驱使,叫做贪赃枉法,另一种是徇私枉法,主要指或受亲情左右,或屈服于强权的压力,或是挟嫌报负等等。当然可能还有受女色诱惑枉法裁判的。据调查当前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颠倒裁判是极个别的,在经济、民事审判中多采取"擦边球",以偏概全的偏向一方。或是在刑事裁判中,滥用酌定权。如法定刑三至十年,枉法者不论有无酌定的从轻情节,该判10年的枉法判三、四年,反之或可判三、四年的判十年。
枉法裁判者最通常的是利用审判权大搞权钱交易。有的审判或执行法官在办案中有意单独接触当事人或中介人。向其邀功摆好,索取回报。有的法官应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处处给另一方当事人设置障碍。还有个别法官不管案件的前景如何,也不管各种禁令,游刃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吃了原告吃被告,结果只能如红楼梦中描述的"葫芦僧断葫芦案"。在当事人之间和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还有极个别执行人员,以执行权徇私枉法,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以上所讲的贪赃枉法或徇私枉法的种种表现,有的超出了违纪的范围,是索贿受贿的犯罪行为。枉法裁判者往往是从违纪开始,由量变到质变,导致严重的刑事犯罪,刘创志、丁满就就是这样的反面典型。由受人尊敬的人民法官,变成人们不齿的可卑的罪人。
3、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法官除亲朋故旧外,十分注重关系学,奉行"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社会交往十分复杂,无管三教九流。甚至编织了一张关系网,无论审理或执行什么案子,总有网上的关系人找上门来,或是曲折地通过关系人传话提要求,然后一起吃喝玩乐,这样故旧难拒,盛情难却。所以在他的"天平"
上总是向一边倾斜。有的人甚至还把办关系案、人情案美其名曰"有人情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办关系案、人情案实质上是为了一己的私利,背离了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和法制原则,是拿公正作交易。
4、个别法官道德败坏,情操低下,寻花问柳,乱拉男女关系,甚至养情妇,包"二奶",严重败坏了法院的形象。"财"和"色"是一对怪胎,往往有了不义之财的,就寻花问柳,也有的为满足色欲,去捞取不义之财。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用财物拉拢、用女色腐蚀法官。这种手段,毛泽东主席称作"糖衣裹着的炮弹"。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应当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生活,要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不能一味地强调女人是祸水,是狐狸精,当然现在社会上不乏不检点的坏女人,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近年来先后发生王展南、黄海祥、刘创智等人的腐化堕落问题,极大地损害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明的形象,我们要引以为戒。
5、工作敷衍塞责、松散稀拉,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有的一天能办完的事拖几天办完,时常工作不到位,出纰漏。这些表现既属于工作作风问题,也是违犯审判纪律的行为。我们讲司法公正,就是要体现在法官的一举一动中,就是要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和司法文书,确保办案质量中实现。
6、保密观念淡薄,失泄密问题突出。毛泽东同志曾提出:"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第34条,对因过失或故意失泄密的都规定了严格的纪律处分。可是,现实中总有个别人故意把合议庭、审委会的意见泄露给一方当事人。有的文件秘传和案卷保管不善,到处乱放,有的重要的证据材料亦去向不明。其他法院还发现有伪造法律文书、扣发判决书、裁定书的。随着审判改革的深入,一定要严格保密制度,明确责任,对失泄密者要按律处理,对故意泄密者要重处。
除了上述六点外,个别法官工作作风方面衣装不整,行为粗劣,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生硬、冷横、推诿等等,有的对上级不尊重,对同级不平等,对下级耍官威,被人戏称为"草头王",以上有关作风问题,与纪律密切相关,必须高度重视,加强修养和锻炼。
二、造成审判纪律不严的原因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发生的违犯审判纪律、违反党纪政纪、以至违法犯罪的问题是相当突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党政纪处理,有乱拉男女关系、包养情妇二奶被辞退、开除和取消党员资格的,还有刘创智、丁满就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污受贿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还有许多违纪和潜在的违法犯罪苗头。因此,必须从源头加以防止。我认为造成纪律不严的原因:一是一些法官缺乏严格自律精神,疏于思想改造。二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三是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四是内部监督不力。
三、深入整顿审判纪律,防微杜渐,切实树立公正执法的形象
1、加强学习,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江泽民同志前不久强调提出:"学习、学习、再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与时俱进,要学的内容是很广泛的、永无止境的,但就加强审判纪律来讲,首先要学习审判纪律及相关的党纪、政纪。只有通过学习各有关的纪律,才能时时敲起警钟,明确可为可不为的界限。其次,要加强政治学习和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的理想情操和精神生活。在当前首先要学好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加深对三个代表的理解。同时,要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德治的论述。历来志士仁人都重视德才兼备,尤其是德的突出位置,唐朝诗人皮日休有句名言叫作:"勇多于仁谓之暴,才多于德谓之妖"。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在执法活动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图名,不图利,不畏强权,由此,才不为亲情、友情、恩情所干扰,不被金钱收买,不被美色俘虏,敢于惩恶扬善,具有高度的自我约束能力和使命感,责任感。第三,要学以致用,在廉洁从政,严于律已上下功夫,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现在有一种时髦的说法叫"高薪养廉",事实说明有的人,世界观、人生观有毛病,成百万、成千万地贪污、受贿,他们欲壑难填,用多少薪水也不可能养出"廉"来。清朝同治年间的知县姚密斋,写的一副对联很出名:"百里才疏勤补拙,一官俸薄俭养廉"。"俭养廉",就是要精打细算,要量入为出。作为法官应与民同甘苦,要以"俭养廉"。第四,要博学。除了不断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外,相关的文、史、哲、经等等都应涉猎,从而提高自己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文字驾驭、组织协调、独立庭审、开拓创新、信息处理、把握形势等能力,通过博学,才能加强个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养成严守审判纪律的自觉性。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总的来讲,我们两级法院对思想政治工作是重视的。制定并坚持了政治学习和政治工作制度,但仍存在教育的深度、广度和针对性还不够的问题。今后一定要处理好业务工作与政治工作的关系,不能厚此薄彼,要建立和坚持必要的政治学习和政治工作制度,各庭、室、办要分工专人抓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实效,同时还要注意教育的针对性,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政治教育,提高大家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拒腐防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认真落实各项审判和监督制度,以制度管人
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一旦发生了问题,往往强调个人的责任,忽略了从组织领导方面,从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方面去查找原因。要使审判纪律落实,既要强调个人慎独、严守纪律、洁身自好、秉公执法,同时,还必须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法院传统的内部监督机制主要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纪检的监督、审判监督、审委会、院长、庭长和合议庭成员的监督等,除此之外,督导员制度,督查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公务必须二人以上的规定等,亦是法院内部实行司法监督的内容。这些传统监督制度对严明审判纪律是行之有效的。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以制度管人。当前,一是要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制。二是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审判决策机构的职能作用。三是执行工作要建立收案、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的三权分立制度,这些已颁布和试行中的各种监督制度,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保证,也是严明审判纪律的组成部分和基本条件。
4、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
在贯彻执行审判纪律中,首先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尤其是战斗在第一线的各庭室办和法庭庭长要抓好落实。何谓领导,即带领、引导。干部的模范行动,就是无声的命令。相反,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审判纪律,其影响及危害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江泽民同志曾说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因此,在执行审判纪律中各级领导一定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要求下边做到的,自己一定要首先做到做好。相反带头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加查处。其次,党员在执行审判纪律中,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们中院现有干警共85人,党员就有54人,占总人数的62.8%,市院及法庭党员所占比例也很高,还有不少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这是一支强大的骨干力量。只要每个党员都能严于律已,带头遵纪守法,就为加强审判纪律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第三,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做到奖罚严明。各级领导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强化责任意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贯彻岗位责任制中,一定要按章办事,奖罚严明。第四,我们在执行审判纪律中,还应注意大力宣传法院系统的好人好事。要宣传法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特别是我们两级法院产生的先进分子,如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苏卫东、广东省青年卫士陈莫强、优秀共产党员赵五宝,还有被省高院批准荣立二等功的陈东超、李春等等。广大干警要向他们学习,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紧跟时代的步伐,争创一流的佳绩。为树立东莞法官政治合格、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司法的高大形象而努力奋斗!
(作者:井源绿,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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