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官》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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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三个代表"转变审判工作作风

  审判工作作风是审判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工作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它是在审判纪律规范之外,从道德范畴意义上对审判工作人员进行的一种约束,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工作中形成的,为全体审判工作人员所认同,所推崇的一种道德规范。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应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等强制性规范,而且必须有与其身份相适应的工作态度和行为风格。

  一、目前我院在审判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0月上旬,省法院政治部编发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专报》第21期中,对陆丰市和番禺区法院个别审判人员违反审判纪律和审判工作作风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专报中所反映的问题在我院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官僚主义的审判工作作风。江总书记在《关于改进党的作风》讲话中指出:"官僚主义作风,要害是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我们人民法官,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但是我们有少数干警,由于平时不注意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公仆,手中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耍特权,摆架子,开庭吊儿郎当,着装不整,语言粗野,对当事人动则责骂,没有耐心,办案拖拖拉拉,不负责任,有的甚至向当事人要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有的案件,当事人来来回回跑几趟还立不了案,甚至院长同意了还顶住不办,有的案子一拖就是四五年,有的对当事人态度蛮横、滥用权力,稍不如意,就以拘留、查封相威胁,这些都是官僚主义思想在作怪,总认为法官是"官",就应该摆架子、耍官威,就应该高高在上,当事人就得唯命是从。他们忘了在"法官"前面还有两个字--人民,我们是人民法官,也就是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于官僚主义的危害,江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就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不负责,对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不负责,只对自己或亲属或小团体负责,其危害极大。"官僚主义严重的后果,就是私欲膨胀,置国家法律和人民利益于不顾,肆意妄为,贪赃卖法,枉法裁判。

  二是形式主义的审判工作作风。我们做工作,需要有一定的形式,没有形式,内容也表现不出来。但不能搞形式主义。形式主义的要害是只图虚名,不务实效。我院有的中层干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流于形式,不去认真领会中央的精神,单纯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对干警的思想状态不去了解、不去掌握,不仅不知道自己手下的干警八小时之外在干什么,连他们八小时之内在干什么也不清楚,对在审判纪律和审判工作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不是及时纠正,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掩盖矛盾和问题,文过饰非,粉饰太平。结果让个别自律性差的干警长期游离于法院队伍之外,失去了监管,胆子越来越大,陷得越来越深,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刘创智和丁满就两人就是最好的例证。有的庭室为了达标,拿奖金,不是踏踏实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判效率,力争多办案、快办案,而是投机取巧,做表面文章,玩数字游戏,虚报结案数、虚报结案率,表面上歌舞升平,实则问题多多,矛盾多多,如履薄冰。有的审判人员对不是自己主审的案件合议时,既不认真阅读案件材料,开庭时也是坐在审判席上做做样子、埋头干自己的事,有的甚至连样子也不做,只在合议笔录上签签名就可以了。至于案件处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他们一概不管。凡此种种,都说明形式主义思想、审判工作作风在我院的一些干警中比较顽固,这种风气如果不纠正,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导致法院的工作部署无法实现,而且还会使审判工作受到阻碍,甚至弄虚作假的风气盛行,司法公正变成纸上谈兵。

  三是不思进取的审判工作作风。目前我院有少数干警思想僵化,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问学习,不讲政治,工作上也是马马虎虎,懒于应付,整日碌碌无为,有的甚至沉醉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之中、麻将桌上。他们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不注重调查研究。要他学习,他说审判任务太重,没时间。事实上是不是审判工作任务重到每天要加班加点到深夜呢?确实,我院审判任务相对我院的干警人数来说是十分繁重,绝大多数的干警在忘我地工作,十分辛苦。但是我院有一股打麻将赌博的歪风邪气,这是与我们人民法官的身份格格不入的,是与"三个代表"的要求背道而驰的!《法官法》前不久颁布了,今后对法官的要求只会越来越严格,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只会越来越高,那种不思进取、混日子的人只会下岗、淘汰。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地开拓进取,不断地发现新事物、解决新问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思想和头脑,以科学的求知精神指导自己的工作和实践,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才能出色地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一是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反对官僚主义。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三个代表"的最终归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全部审判活动的最高标准。这是由人民法院的性质、地位以及职能和作用决定的。在我国,法律从根本上讲是最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人民法院通过严格执法,公正裁判,除邪去恶,惩处犯罪,使人民安居乐业,就是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实维护。因此我们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克服官僚主义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甘当人民的孺子牛。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高效司法,公正裁判。凡是人民满意的,我们就积极去做;凡是人民不满意的,我们就坚决不做,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亲政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的审判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仅是"三个代表"的要求,也是司法公正的需要。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法院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很大程度体现在以国家利益和社会正义为价值取向,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终极目标。我们人民法官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生杀予夺的大权,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工作,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容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虚假。人民将审判权交给我们,是相信我们,相信我们能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如果我们不是靠扎扎实实的工作,而是靠弄虚作假来粉饰太平,那么不仅容易导致领导在工作中的失察,在决策上的失误,而且会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不满意,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就会受到严重损害。所以我们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扎扎实实、脚踏实地,要想方设法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水平,而不是靠弄虚作假来沽名钓誉。

  三是大力提倡调查研究、开拓进取的审判工作作风。我们党取得成功的经验之一是理论联系实际,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有理论,这就需要多学习;二是光有理论还不行,还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这就需要调查研究。光有理论而不调查研究,就容易走入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死胡同。这条经验对我们今天的工作仍然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院每年办结的案件数在全省是名列前茅的,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有许多好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甚至有的案件在全国来说也是新类型的,但是我们的理论水平与我们的审判工作十分不相适应,在全省处于落后状态。有一些干警思想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审判工作搞好就行了,调查研究那是研究室的事。其实这种观点是十分有害的,如果我们只埋头于审理案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意总结经验教训,那么我们的工作效率就永远不会提高,工作方法也永远得不到改进,只会固步自封,停滞不前。今年7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青岛召开的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要求法院干警要勇于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创新,就必须学习,就必须调查研究。所以我们要大力提倡学习、学习、再学习的精神,形成一股人人动手搞调研的好风气,力争在短期内改变我院理论水平落后的现状。这就需要我们领导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要深入审判工作第一线,亲自主审一批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多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掌握审判工作的真实情况和干警的思想动态,在实践中学习和增长才干,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可行性。

                        (作者:叶柳东,东莞市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