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是法院的窗口工作,中审判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该项工作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办信要认真,接访要热情,解释要耐心,查处要迅速。
2、受理信访必须有登记,对信访进行归口管理。属于诉讼范围的,交由审判庭处理,属于非诉范围的,转给有关职能部分处理。
3、初次来信的,必须给予答复,应该解决的问题,让来信者知道有人承办。无理要求的问题,要阐明道理,晓之以法,使来信者息访,以减少群众重复来信和越级上访。
4、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妥并回复;若情况复杂不能依时回复的,必须预复,待结案后再复。
5、坚持领导接访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协助院长的做好接访群众日的具体联系和接访登记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6、处理信访工作过程中,遇到重大信访问题,必须请示领导,按领导的指示办理。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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